纪检监察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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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

纪检监察室(审计处)全面负责学校的监督、执纪、问责、审计工作,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工作职责包括:

1.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,制定学校纪检、监察、审计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2.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、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;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责情况;监督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及招投标、招生、财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。定期组织开展“三重一大”项目专项监督检查。

3.受理处置各类信访举报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配合调查回复各类咨询投诉。

4.组织落实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使用情况、基本建设投资、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等各类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。

5.开展廉政、廉洁教育,全面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。

6.接受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